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再扩容 税延养老保险衔接政策有望出台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郑嘉意 北京报道
近日,记者注意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再度扩容。中国银保信官网显示,当前个人养老金可购买的保险产品已由39款增至近50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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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机构上,新增中宏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两家公司;产品上,目前近50款产品仍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年金险、分红型年金险、万能型年金险、两全险为主。
更新名单显示,此次新增产品分别来自中国人寿、太平人寿、中信保诚人寿、友邦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中宏人寿及国民养老保险,包括中国人寿“国寿鑫颐宝两全保险”、太平人寿“太平岁穗丰两全保险”、中信保诚人寿“中信保诚「保稳盈」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友邦优享未来两全保险”、工银安盛人寿“工银安盛人寿金账户养老年金保险(2023版)(万能型)”、中宏人寿“中宏养老无忧养老年金保险”、国民养老保险“国民美好生活A01款养老年金保险”等。
长寿时代临近,居民预期寿命延长,“养老三支柱”构建起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自发展个人养老金政策落地,个人养老金产品即驶入“快车道”。
11月23日,中国银保信在个人养老金银行保险行业信息平台公示首批入选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共有6家公司所售7款产品在列。此后,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经历多次扩容,截至8月16日,已增至近50款。
从已上线产品看,个人养老金产品具有享受个税减免、灵活领取等特点。
以泰康人寿上线的泰康福寿百岁2023养老年金保险(以下简称“福寿百岁2023”)为例。作为专属商业养老险,“福寿百岁2023”最高减免个税可达5400元/年;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可保证领取20年;基本保额可由客户在投保时约定,在合同中载明;女性养老金起领时间可选55、60、65岁,男性可选60、65、70岁。
渠道上,为便利消费者客户,泰康人寿持续拓展“福寿百岁2023”等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渠道,目前已通过代理人渠道开设“福寿百岁2023”销售业务。投资端,泰康在保险资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形成了长期、均衡、稳健的与养老金管理需求契合的投资风格。当前,泰康管理资产规模28000亿元,养老金管理规模超720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未来,更多的保险机构或有望入围个人养老金业务。
近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回应网友反映的“所购的税延养老险未能并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导致利益受损”问题时表示,正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制定有关衔接的政策文件。
此前,记者自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向部分机构下发《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于税延养老险并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方式进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试点公司依法合规、积极主动、有序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对于保单转换,参与税延养老险试点的公司应该支持“尚未进入养老年金领取阶段”的投保人将税延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保单;领取阶段的税延养老险保单不能转换为个人养老金保单,但可以通过批单的形式,在合同中增加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上海、江苏、福建、厦门银保监局,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各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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